隱約可見,原來招商改建的『亂源』在此。 <<100.11.15.發起連署訴求,住戶如果想改建,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最重要!>> 隱約可見,原來招商改建的『亂源』在此。 大家都知道,他們對於任何『公告』都不署名,自封為『籌備委員會』,住戶基於熱心參與提議,無可 買房子厚非,但企圖移花接木,想套用99年5月份一度由『區分所有權會議』通過決議的『更新會組織章程』,心態就值得商榷。 因登記人數不足及跳脫住戶資格審查問題,總是惹爭議,如果只要去登記就有『籌備委員』資格,自我行為~就可以不受拘束,任由?節能燈具@票不出面,卻專在後頭搞玄機的住戶,任意破壞體制,一直以打口水戰,操弄住戶情感,製造矛盾為能事,大樓改建,必然渺茫。 善良的住戶,你難道沒發現;有一票人為了推薦~皇延』刻意安排敗部復活,明明可以大方邀來參加100.9.15.『管委會』公告的招商,也能如期 租屋網參與登記選商,公平競爭,原本是好事,為何要故作姿態? 一路故意設計;由『皇延』提出『意向書』~ 表態須由『自組更新籌備委員會』安排集結住戶,才於11/20招開『簡報說明會』,一再拖延及破壞體制內招商作業,事後還可以大言不慚,說:『管委會』招商無效等等。過程;當然可以討論, 買屋是非自有論斷,凡走過、必定留痕跡,『招商結果』但求圓滿就好,爭議是必然,但不必一直纏鬥下去,整合耗時,何須增加社區的困擾,建議住戶須理智抉擇,畢竟最重要的是;如何保本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? 且12/6鄉林集團改建計劃說明(如上),謹揭露6%『整合勞務費』內容,因為一旦『協議合建整』合成功,大 seo家也同意『簽署合建合約』,『真合建、假權變』的結局;~『住戶』得雙手奉送『整合勞務費』的分配結果,說明如下: 摘錄自~12/6米雄開發提供『鄉林集團說明書』(對地主四大保證)內頁 : 3. 時間、(1)第2項;{ 整合公司與【實施者、地主】收取換回面積百分值六為『勞務整合費』} 說明 : 1、『整合公司』很清楚是;米雄 酒店經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或鄉林建設。 2、『實施者』,如上圖『更新辦理整合流程』於『事業概要』審查通過,『更新 會』就能核備為『實施者』,既然是『住戶』組成監督、聯繫及服務功能組 織,怎麼也能參與分配『勞務整合費』? (也難怪有人,為此~哈到不行 !) 3、  『地主』有好處是當然的,究竟是242戶、還是誰 ? 澎湖民宿(如果是指;耕耘建設持有的86坪土地,我們做不了主,『住戶』不是協商 對象。) 備註 : 1、  採『權利變換』擔任『實施者』是要來代墊初期整合開發、設計規劃、申請規費等職務,全程由『都市更新審查委員會』審查、把關,保障參與改建住戶的權益為依歸。 2、  採『權利變換、協議合建』,則要由『開發商或建商』代墊初期整合 有巢氏房屋開發、設計規劃、申請規費等,全程由『都市更新審查委員會』審查。但根據『住戶與建商』已經簽署『合建合約書』,提交逕行審查,『都市更新審查委員會』無從把關,因為『住戶』已經簽字同意『改建條件』約定分配,住戶也無從反悔了。 3、  以皇延『提案』;預估更新後『總興建坪數』約13,720坪,計算6%『勞務整合費』須分給824坪的『整合代價』,即(13,720*6%) =824坪*90萬 售屋網[賣價]=$74,160萬元(這些人還真聰明,選擇要分回6%的建築坪數824坪,再以每坪$90萬元出售,創造最大獲利空間,又是,他聰明、我們傻瓜的老戲 。)明文保證;須分給[整合公司]與【實施者、地主】保守預估可獲得新台幣:$74,160萬元 ~『勞務整合費』的折現價值。 4、  鄉林集團;將收取『勞務整合費』列為四大保證條件之一。 5、  肥水不落外人田;終於;隱約可見,原來招商的『亂源』在此。 室內設計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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